据纳米比亚《新时代报》6月报道:纳工商业联合会建议应将对投标游说的行为入罪。相应的,法律也应当禁止投标方与中央采购委员会成员商讨投标事宜,一旦发现此类行为,投标方应当被取消参与招投标的资格。这将有效打消公众对于中央采购委员会公正性和客观性的疑虑。工商业联合会同时建议由于外国企业具有优惠的贷款条件、更低的货物和服务成本等优势,所以当外国企业参与投标时,应当将本国企业的不利地位计入打分系统,以防止外国企业过多抢夺本国企业的招投标机会。此外,工商业联合会建议国有企业的招投标应当由企业董事会决定,中央采购委员会只作为上诉机构,从而避免官僚主义和行政不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