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海湾新闻》10月23日报道,阿联酋内阁会议宣布了不遵守新税法的罚金数额,从500-50000迪拉姆不等。
具体而言,纳税人未保存好《税收程序法》及其他税法规定的会计凭证及其他记录,首次发现处以10000迪拉姆的罚款,再次发现处以50000迪拉姆的罚款;纳税人未按要求向当局提交与税收相关的阿文数据、记录和文件,处以20000迪拉姆的罚款;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登记注册申请,处以20000迪拉姆的罚款;发生需补充或修改纳税信息的情况,纳税人未及时通知税务局,首次发现处以5000迪拉姆的罚款,重复发现处以15000迪拉姆的罚款;法定代理人就任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就任信息通知税务当局,对代理人处以20000迪拉姆的罚款;法定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首次发现对代理人处以1000迪拉姆的罚款,2年内再次发现罚款2000迪拉姆。登记人进行错误的纳税申报,将处以两种罚金:其一是固定罚金,首次发现为3000迪拉姆,再次发现为5000迪拉姆。其二是比例罚金,如登记人未对错误进行主动披露,将被处以未支付税款50%的罚金;如在税务局通知审计,但审计尚未开始前进行主动披露,处以未支付税款30%的罚金;如在未接到税务局审计通知前进行主动披露,仅处以未支付税款5%的罚金。
在消费税方面,纳税人未显示含税价格,处以罚金15000迪拉姆;纳税人将应税商品在免税区间进行转移或加工存储应税商品时未遵守规定条件和程序,处以50000迪拉姆或应纳税款50%的罚款(取其高者);纳税人不向税务局提交应税商品价格清单,首次发现处以50000迪拉姆罚金,重复发现罚款20000迪拉姆。
(编译:雷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