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定义
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提供政策性保险的前提下,为促进出口企业出口或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承揽境外工程,由我行向国外进口商、政府机构或金融机构提供的中长期融资业务。
2.服务对象
建设银行认可的外国企业、政府机构、金融机构。
3.优势、亮点
出口买方信贷可为中国出口企业或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实现长期限、低利率的外币融资,且一般资金不出境,避免受外汇政策影响。
4.交易结构(模式) 5.案例
某国有大型电力施工企业拟在境外投资建设2*660MW超临界燃煤电站,总投资额近25亿美元。我行牵头组建银团为该项目提供出口买方融资17.82亿美元,期限15年,投保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买方信用保单,商业险赔付比例65%,于2018年末实现签约。
6.与其他产品嫁接
出口买方信贷产品可与国际商业转贷款产品嫁接,优势互补,通过引入境外分行低成本外币资金,降低出口买方信贷产品融资成本。
7.需客户提供资料
(一)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出口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及与我行合作情况,项目概况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融资需求,贷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担保情况,借款人和保证人资信状况;
(二)最近年度经年审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能够表明借款人主体资格(包括法定地址和名称)的证明文件;
(三)借款人公司章程;
(四)最近一次验资报告或其他能够表明借款人股东出资情况的证明文件;
(五)借款人(融资租赁情况下为承租人)及保证人(如有)最近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商务合同草本或租赁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草本;
(七)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国家主管部门对出口项目的批准文件;
(九)进口国政府机构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十)我国驻进口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支持意见函;
(十一)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或中国承包工程商会支持意见函;
(十二)商务部出具的投议标许可证;
(十三)中信保出具的承保兴趣函或承保意向函;
(十四)我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