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部分拟支持项目公示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州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省商务厅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部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2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拟支持项目
联系电话:
外资事项027-85775686
外经事项027-85710613
口岸事项027-85560255
省商务厅财务处027-85773857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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