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争议调解规则》29日发布,这也是我国首个面向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的商事调解规则并于今日(11月1日)实施。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常务副主席蔡晨风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规则具有涉外知识产权调解的特点。
根据规则,当事人可以要求选择不同语言种类的服务。此外,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国际上与21个争议解决机构建立了联合调解机制,充分体现专业性和国际性。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知识产权纠纷也逐年增加,社会对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多元化的需求日益凸显。
该规则由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经过科学起草、充分论证后出台,对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调解申请、调解员选(指)定、调解方式、调解费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蔡晨风表示,该规则对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商事调解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助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