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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吉尔吉斯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列举入吉境的外国公民应符合的条件

2020-06-19 10:33:15 驻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摘要: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目前符合9个条件的外国公民可以入吉境。

据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学人新闻网站6月17日报道,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目前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公民可以入吉境:

1、驻吉外交、领事机构工作人员;

2、国际组织及其代表处工作人员和家属(须提前通知吉外交部);

3、普通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须由相应国驻吉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或吉驻相应国外交、领事机构提前向吉外交部正式致函;

4、正式代表团成员,须持吉外交部出具的邀请函;

5、吉国家铁路公司在邻国领土上(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从事铁路保障工作的员工;

6、持吉W1、W2工作签证的外国专家;

7、吉公民的外国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须持有相关证明;

8、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专家,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吉主管部门;

9、从事国际货运的汽车司机以及国际航班、列车乘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