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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蒙古使馆再次提醒来蒙务工人员:守法务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2018-04-16 10:40:46 驻蒙古经商参处

      近来,随着天气转暖,我来蒙务工人员数量逐渐增加,各类涉中国公民的非法劳务和劳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为确保中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中国驻蒙古使馆再次提醒来蒙务工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通过合法渠道来蒙务工,切勿听信“黑中介”和“同乡”中介所谓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条例》,劳务人员赴蒙务工前必须与国家商务部审批并依法取得对外劳务派遣资格的劳务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查看该公司与国外雇主订立的书面劳务合同。近年来,国内一些包工头为谋取经济利益,非法从家乡招募工人赴蒙务工,并从中收取中介费。跟随此类人员出国务工,自身利益难以保障,风险不可避免。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务必通过合法途径来蒙务工,并签订正规书面合同。否则,一旦发生问题,将难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守法务工才能维护自身权益。根据蒙古国法律规定,来蒙务工人员须事先办妥蒙古劳务(HG类)签证,在蒙工作期间,用工方须向蒙古劳动部门交纳外籍劳务人员“岗位费”。同时,有关人员入境前须办妥“健康证”和“预防接种证”。持商务签证、旅游签证等来蒙务工的,触犯蒙古国法律,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并被强制遣返,被拖欠工资在离蒙前可能将难以讨回。中资企业或中国承包商及个人雇佣非法劳务人员,将面临罚款、拘留、限制入境等处罚,相关人员还将面临中国国内依法严惩。

  三、对在蒙工作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在蒙古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社会治安状况欠佳,存在饮食不习惯、语言不通等诸多不便。近年来,个别不良业主恶意拖欠工资的案件时有发生,解决问题耗时漫长。提醒来蒙务工人员做好充分思想准备,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四、依法处理各类纠纷。中国驻蒙使领馆将依法保护在蒙中国公民合法权益。如已在蒙古境内从事非法劳务,应尽快向蒙警察部门和移民局自首,按照蒙古法律接受处罚后回国。如发生劳务纠纷或受到人身伤害,请及时与驻蒙古使馆领事部和经商处或驻扎门乌德总领馆联系,提供个人信息及中介公司、包工头、用工方负责人的姓名、国内外电话和住址,配合使馆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应积极与包工头、用工方协商解决,防止采取过激行为,触犯当地法律,危及自身安全并遭受更大损失。如系单纯劳资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双方协商或司法途径妥善解决,使领馆在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五、有关联系方式

  1、驻蒙古使馆

  地址: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苏赫巴托区北京街2号

  电话:00976-11-320955转领事部、经商处;领事部专线电话:70100110

  手机:00976-99112578,95269751

  传真:00976-11-317844

  网站:http://mn.china-embassy.org/chn/

  2、驻扎门乌德总领馆

  地址:扎门乌德苏鲁德村原“呼勒格”宾馆

  电话:00976-95186992

  传真:00976-70527588

  网站:zamyn-uud.chineseconsulate.org/chn/

  3、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中心联系电话:00186-10-12308

  4、蒙古驻华使馆网站:Beijing.mfa.gov.mn

  5、蒙古国急救电话:

  (1)火警-101

  (2)匪警-102

  (3)紧急救护中心电话-321811,103

  (4)交通事故执勤-3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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