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菲律宾驻华使馆商务参赞格伦·佩尼亚兰达向国际商报记者详述了菲律宾的引资优惠政策、重点招商领域,并强烈希望中国企业赴菲投资兴业。
格伦表示,从菲律宾投资促进机构(IPAs)获批项目数据来看,2020至2024年呈现波动上升趋势。2020年获批项目金额为1.14万亿比索,2021年降至0.76万亿比索,随后逐年回升,2023年达1.47万亿比索,2024年更是攀升至1.95万亿比索,创下历史新高,彰显菲律宾对外资的吸引力持续增强。
格伦介绍,在主要投资产业方面,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行业表现突出,投资金额达1.38万亿比索(约合24亿美元);制造业投资为1926.2亿比索(约合33.6亿美元);房地产业投资1378.9亿比索(约合24.1亿美元);交通仓储业投资1310亿比索(约合22.9亿美元)。
格伦进一步表示,菲律宾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进入东盟市场6亿多人口的关键入口,也是通往东亚经济体的天然门户,同时处于国际航运和航空的交汇处。在亚洲范围内,乘飞机3至4小时即可抵达菲律宾,从菲律宾飞往中国上海、韩国首尔、日本东京、泰国曼谷、马来西亚吉隆坡、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等城市,耗时均在2至4小时之间,便捷的交通为贸易与投资提供了极大便利。
格伦还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举措,如通过变革性立法与相关政策打造开放投资环境。修订版《公共服务法案》:该法案仅保留六类公共服务领域外资持股上限40%,分别是电力输配、石油管道、自来水输配、污水及排水管道、海港设施、公共车辆,其余领域均允许外资100%持股,大幅放宽了外资准入。
《外国投资法》:允许注册资本低至10万美元且雇佣15名菲律宾员工的外资科创企业入驻,同时允许外资100%持股可再生能源项目,降低了外资进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零售开放法》:进一步降低外资零售店资本门槛,目前菲律宾已拥有全球最大的宜家与优衣库门店,推动零售行业多元化发展。
《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措施以最大程度地振兴经济法案》(CREATE MORE):作为《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2021年)的修订增强版,以五大核心目标为导向,包括解决歧义并扩大增值税和税收优惠的覆盖范围、降低经商成本、为已注册企业(RBE)的转换建立明确规则等。
值得注意的是,菲律宾加大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开放力度。格伦表示,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第19(B)条,海外国家可直接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及利用,也可与菲律宾公民、外国公民、菲律宾及外国所有制公司或协会签订相关服务或运营合同。其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海洋/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允许外资100%持股,而直接从自然水源获取水资源的使用、除金融或技术援助协议(FTAA)之外的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公共领域土地和私人土地上木材及非木材产品的利用等活动,需至少60%资本由菲律宾人拥有。格伦表示,非常欢迎中国企业来菲律宾投资兴业,特别是在前述领域,菲方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