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企业在越南设立工厂后,在增值税退税方面经常面临诸多问题,主要原因是企业财务人员的错误认知与处理。在出现问题时,企业可以通过税务裁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本文将为您介绍越南增值税与税务裁决的相关内容。
一 越南增值税介绍
在越南生产、进口和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包括自海外实体和个人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将征收增值税(下称“VAT”)。一般来说,VAT必须缴纳给业务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若为进口货物,则需于实际进口前由海关代为征收。VAT税额计算有两种申报方式,抵扣法与直接法(如图表1所示)。适用的申报方式取决于年收入、行业类别、会计制度和企业意愿等条件。
图表1:VAT抵扣法与直接法的条件比较
图表2:VAT税率概览——抵扣法
资料来源:越南政府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的第209/2013/ND-CP号法第6条;越南政府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的第15/2022/ND-CP号法令
图表3:应纳VAT税额计算与税率概览——直接法
资料来源:越南政府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的第209/2013/ND-CP号法令; 越南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第219/2013/TT-BTC号通知第12条;2013年6月19日发布的第31/2013/QH13号法修订和补充有关VAT税法的相关条款
根据越南VAT税法规定,部分商业活动获得的收入免除VAT或无需申报。
图表4:免征VAT或免申报VAT的收入类型
资料来源:越南政府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的第209/2013/ND-CP号法第3条;2013年6月19日发布的第31/2013/QH13号法修订和补充有关VAT税法的相关条款
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况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VAT退税
1新项目投资
2出口贸易
3商业活动
4其他情况
图表5:申请VAT退税的情况列表
二 税务裁决(Tax Ruling)
税务裁决(Tax Ruling)是什么?根据公开名词解释,税务裁决的最初形式是由税务官员作出的,纳税人如有异议,可上诉至税务法院,由税务法院作出税务裁决,如纳税人仍有异议,可再上诉至行政法院,行政法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的税务裁决。对各级税务裁决,纳税人如无异议应立即执行,如不服裁决,在行政法院裁决后,将强制执行。
税务裁决在越南、柬埔寨、老挝经常应用在以下领域:转让定价稽核、增值税退税、海关稽核、外国承包商税案例等。
在应用与管理上,较多企业对税务裁决缺乏应对经验。相对于对税法和条文本身的理解,如何在实操层面进行应对更加重要。因为税务裁决可通过举证、讨论文件、补充说明等等,取得谈判的优势并降低风险。(如您有兴趣了解相关案例,可与文末的联系人联系。)
由于企业不完全了解法规中的部分规定和概念,导致税务机关不接受退税申请,常见原因如下:
► 项目投产才申请增值税退税
► 在注册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申请增值税退税
► 出资形式不符合外汇管制规定
► 增值税申报与规定不符
如您需要任何有关增值税退税或税务裁决解决方案的信息,请直接与以下联系人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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