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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洞察】ISSB动态追踪(2023年1月)——ISSB的重新审议接近尾声

2023-02-06 15:57:53 安永
摘要:安永《ISSB动态追踪》介绍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最新进展,包括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准则制定的进展情况、ISSB月度会议讨论重点等,助您掌握这一财务报告全新领域的最新动态。


引言

安永《ISSB动态追踪》介绍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简称“IFRS SDS”或“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最新进展,包括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简称“ISSB”或“理事会”)准则制定的进展情况、ISSB月度会议讨论重点等,助您掌握这一财务报告全新领域的最新动态。

背景

ISSB于2022年3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简称“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简称“IFRS S2”)的征求意见稿,以响应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主要使用者对更加一致、完整、可比和可验证的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需求。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截止日为2022年7月29日。理事会目前正在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讨论。

理事会2023年1月的会议于1月17日至19日在法兰克福召开,本次会议在前几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出了具体决定。

引入“在报告日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概念

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反馈者建议更明确地说明如何应用涉及高度计量或结果不确定性的准则要求。

涉及高度计量或结果不确定性的要求并非可持续相关披露所独有。例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要求主体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涉及使用前瞻性信息,并需要高度的估计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IFRS 9中使用了“在报告日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概念,以具体说明主体需要使用的信息类型。

考虑到编制人员在应用涉及高度计量或结果不确定性的披露要求时面临的挑战,包括需要考虑或披露前瞻性信息的情况,ISSB决定在特定披露要求中引入“在报告日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概念,但不将其作为一个广泛的原则使用。这些特定披露要求包括:

• 识别风险和机遇

• 确定价值链的范围

• 计量范围三排放

• 披露预期财务影响

• 气候变化情景分析

• 易受转型风险/物理风险影响的资产或经营以及与气候变化机遇相关的资产或经营

解读

我们认为,理事会的这一澄清将降低一些主体披露特定领域的成本与难度,但这些领域仍将是IFRS SDS中所要求披露的难点。

为涉及披露相关商业敏感信息提供豁免

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许多利益相关者担心IFRS S1和IFRS S2中要求披露与机遇相关的信息可能涉及商业敏感信息,并要求提供豁免。

在可持续报告及商业敏感性方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面向投资者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提升和标准化》、2022年11月发布的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草案的一般要求及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指引均在标准制定和监管上提供了先例。

理事会经过讨论,决定在IFRS S1中引入一项豁免,在有限情况下,允许主体在信息尚未公开的情况下,涉及商业敏感的信息披露可能严重损害主体经济利益时,免除披露与可持续相关机遇有关的信息,但主体应披露运用了该豁免的事实。

解读

我们预计这一豁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主体对商业敏感性信息披露的担忧,尤其是对于那些涉足先进可持续相关技术的行业,如新能源行业。

此外,理事会还对如下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做出了决定:

01

澄清指标和目标方面的可持续相关财务披露目标:澄清IFRS S1和IFRS S2征求意见稿中指标和目标相关的披露目的不限于主体出于自身管理目的计量、监督和管理指标和目标。换言之,也包括那些IFRS SDS要求披露的指标和目标,无论主体自身是否用于管理之用。

02

披露判断、假设和估计:增加主体在编制和披露可持续财务信息时作出有重大影响的判断的披露要求;澄清“尽可能一致地使用财务数据和假设”是指尽可能考虑到IFRS会计准则(或其他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并解释可持续相关财务披露使用的数据和假设与财务报表使用的数据和假设之间的重大差异。

03

澄清当前和预期财务影响的要求:澄清在披露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时,允许交叉索引以避免重复;澄清要求主体披露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对财务状况、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当前和预期影响的定量与定性信息,除非主体无法提供定量信息。

04

如何使用情景分析评估气候适应性:在2022年11月的补充会议上,ISSB决定要求主体使用与其自身匹配的气候相关情景分析评估其气候适应性。本次会议上理事会确认,要求主体在应用情景分析法时,应考虑使用在报告日无需过度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关于过去事件、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信息,同时考虑(1)主体受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影响程度,及(2)主体可用于进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的技术、能力和资源。

05

扩大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期间的豁免范围:考虑到在计量和披露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温室气体排放时也包括价值链中主体(如联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当报告期间不一致时,编制者面临与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相同的挑战,本次会议上理事会决定将12月会议中对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期间的豁免范围扩大到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温室气体排放,即不要求两者报告期末的最小时间差。

06

最新气候变化国际协议对主体气候相关目标的影响:修订IFRS S2第23(e)段,即要求主体披露最新气候变化国际协议是如何为其制定气候相关目标提供信息的。

下一步工作

ISSB预计2023年2月的会议将是关于IFRS S1和IFRS S2征求意见稿相关重新审议内容的最后一次决策会议,预期2月的会议将会决定IFRS SDS的生效时间等大家极为关注的问题。理事会在此之后的工作将是在2023年尽早发布这两项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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