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版《中国居民赴以色列国投资税收指南》,包括赴以色列投资的税收环境、税收制度、税收优惠与管理、特别纳税调整、中以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等六个方面。
第一章介绍以色列国家概况以及投资环境。以色列属世贸组织成员,与多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在投资方面,以色列鼓励外商投资,除少数跟国家安全相关的领域外,对外商投资行业基本上无限制。以色列对投资企业进行不同分类,分为以色列公司、外国公司、合伙制企业、合作社和合资企业,不同类型企业投资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办法。
第二章介绍以色列税收制度及主要税种。以色列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以色列现行的主要税种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税、社会保障税、预提所得税等。
第三章介绍以色列的税收征收与管理制度。在基本制度以外,尤其需要注意以色列在投资上给予的税收优惠。以色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视个人、公司的居民或非居民身份等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另一方面视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第四章介绍以色列的转让定价和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政策。本章重点是以色列的转让定价制度和受控外国公司制度。以色列要求对关联交易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但是没有资本弱化制度和一般反避税规定。
第五章介绍中以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中国政府与以色列政府于 1995 年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两份文件,于1995年12月22日生效,并于1996年1月1日执行。协定中对税收管辖权、避免双重征税、处理税务争议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第六章分析了在以色列投资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有助于“走出去”企业做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境外投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