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参考

Investment reference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别环境 > 投资参考

【安永洞察】欧盟总法律顾问:符合条件的进项增值税必须立即无条件退还

2020-01-16 14:16:06 安永
摘要:欧盟法院面临的问题是,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在调查期间推迟增值税的全额退税,即使正在进行中的税务调查仅涉及到其中一小部分增值税。总法律顾问认为,在对申报的超额增值税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充分审查之前,各成员国无权无限期推迟对申请退还的增值税中无争议的部分进行税额评估和退税。

2019年12月19日,欧盟法院(CJEU)总法律顾问(AG)Kokott就一项正在进行中的税务调查(C-446/18案,AGROBET CZ s.r.o.)的增值税(VAT)退税发表了意见。

许多税务调查案例可能持续多年,如果纳税人在税务调查进行期间无法获得任何增值税退税,将对纳税人的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欧盟法院面临的问题是,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在调查期间推迟增值税的全额退税,即使正在进行中的税务调查仅涉及到其中一小部分增值税。总法律顾问认为,在对申报的超额增值税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充分审查之前,各成员国无权无限期推迟对申请退还的增值税中无争议的部分进行税额评估和退税。

详细讨论

AGROBET主要从事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已就采购及相关费用申请增值税退税。捷克税务机关正在对AGROBET的部分交易进行调查,审计结果可能导致部分增值税退税被拒绝。AGROBET请求税务机关先退还其申请退还的增值税中无争议的部分,但税务机关拒绝了该项请求,理由是该笔超额缴纳的增值税与申请退还的增值税总额以及该纳税期间不可分割。欧盟法院面临的问题是,如果确定大部分已申报税款和已申报扣除额是符合条件的,在对特定纳税期间的所有交易进行充分审查前,欧盟税务机关是否可以推迟对超额缴纳的增值税中无争议的部分进行评估和退税。

总法律顾问认为,根据欧盟增值税指令,是否有权获得增值税退税与总额无关,应与每一项交易有关。因此,超额缴纳的增值税与申请退还的增值税总额并非不可分割,捷克税务机关的论点必须予以否决。成员国可对增值税退税施加合理条件,但是税务机关不得仅因为一部分增值税仍然存在争议而拒绝退还申请退还的增值税中无争议的部分。无争议且无需进一步审查的超额缴纳的增值税必须立即退还。总法律顾问认为,如果强制要求纳税人为数年的增值税无争议部分预备资金,会侵害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只有当有确凿的法律依据,例如为了防止潜在的逃税、避税和税收滥用,才可以采取这种做法。

影响

尽管总法律顾问的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应用欧盟增值税指令方面为各成员国提供了重要指引。如果欧盟法院遵循该等意见,则有坚定理由采取以下立场,即在任何欧盟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审查期间,如果进项增值税与持续进行的审查无关,企业可获得增值税退税。对于目前增值税争议悬而未决的情况(例如,增值税退税申请被拒绝或推迟的情况),可采取该等立场。

如欲获得本税务通讯的额外信息,请联系下列人员:


注:

1.https://www.ey.com/gl/en/services/tax/international-tax/tax-alert-library

*相关链接:https://www.ey.com/gl/en/services/tax/sign-up-for-ey-tax-news-update-global-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