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位于亚洲中南半岛西北部,北部和东北部与中国毗邻,东部和东南部与老挝和泰国相连,西南濒临印度洋的孟加拉湾和安达曼海,西部和西北部与孟加拉国和印度接壤,海岸线长2832公里;属热带季风气候,国土面积67.66万平方公里。据缅甸劳工、移民和人口部统计,截至2017年10月1日,缅甸约有人口5338.79万人,共135个民族,100多种民族语言。官方语言为缅语、英语。
对外资的吸引力
宏观经济:
根据缅甸计划与财政部数据,2012/13财年缅甸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为7.3%;2013/14财年缅甸GDP增长率为8.4%;2014/15财年缅甸GDP增长率为8.0%;2015/2016财年缅甸GDP增长率为7.0%,2016/17财年缅甸GDP增长率为5.9%。此外,在2016/17财年缅甸GDP中,农业占25.5%、工业占35.0%、服务业占39.5%。消费占GDP的73.3%,投资占33.1%,出口占17.4%。目前,穆迪、标普、惠誉等金融机构未对缅甸进行主权债务等级评级。
基础设施:
近年来,缅甸陆路交通有所改善,据缅甸建设部高速公路局及交通与通讯铁路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17财年末,缅甸公路总里程为4.16万公里,铁路全长6112公里。缅甸全国有大小机场70余个,截至2017年底,缅甸已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达航线。水运方面,缅甸主要港口有仰光港、勃生港和毛淡棉港,其中仰光港是缅甸最大的海港。缅甸交通与通讯部数据显示,内河航道约14842.6公里,仰光港口包括仰光港和迪洛瓦港。2016/17财年,缅甸进/出港船只总吨位均为2808.4万吨;水路运输旅客达1032.4万人次。
电力方面,截至2016/17财年末,缅甸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为5390兆瓦,其中水电3255兆瓦,占60.4%,天然气电1663兆瓦,占30.9%,火电378兆瓦,占7.0%,柴油发电94兆瓦,占1.7%。随着经济发展,缅甸用电需求逐年增大。目前,工业用电仍有缺口,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电站项目建成投产以及输电线路的完善,工业、居民用电将有保障。目前,中缅孟三方正在商讨中缅以及中缅孟电网互联互通事宜。
中缅经贸: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缅双边贸易额达135.4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其中中国对缅甸出口90.1亿美元,从缅甸进口45.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0%和10.5%。此外,2017年中国对缅甸直接投资流量4.28亿美元。截至2017年末,中国对缅甸直接投资存量55.25亿美元。目前中资企业在缅甸投资主要注册独资或合资公司,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油气管道、电力能源开发、矿业资源开发等领域。投资项目主要采用BOT、PPP或产品分成合同(PSC)的方式运营。2017年中国企业在缅甸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42份,新签合同额19.89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6.14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343人。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仰光新天地YANGON新中心;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缅甸亚太水沟谷经济特区项目(一期);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建缅甸曼德勒中心车站EPC合同等。
外国投资优惠政策
《缅甸投资法》规定了按照投资地域区分的免税政策,共分三类地区:第一类为最不发达地区(简称一类地区),第二类为一般发达地区(简称二类地区),第三类为发达地区(简称三类地区)。在一类地区投资的企业至多连续7年免征所得税,二类地区至多免征5年,三类地区至多免征3年。在联邦政府批准后,投资委将根据情况调整该地区分类。所得税豁免仅适用于依委员会通知所指定的鼓励投资行业。此外,投资委将视情审批以下税务减免情形:①在投资项目建设期或筹备期间对确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器材、零部件及无法在本地取得的建筑材料和业务所需材料,豁免和(或)减少关税或其他境内税种;②对出口导向的投资项目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豁免和(或)减少进口关税或其他境内税种;③对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退还进口关税和(或)其他境内税种; ④若经委员会批准增加投资致使投资期限内原投资项目规模扩大,在投资项目建设期或筹备期间对确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器材、零部件、无法在本地取得的建筑材料和业务所需材料的关税或其他境内税种的豁免和(或)减轻,亦相应调整扩大。
投资合作注意事项
中国投资者到缅甸投资兴业需要注意:缅甸的法律有待完善,政策稳定性不足,会给投资者带来许多不确定性;缅甸工业发展水平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电力供应不足,燃料短缺,给外国投资者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此外,随着近年来缅甸开发程度提高,舆论环境日趋复杂,居民及劳工不理性诉求增多,对于涉及土地征用的投资项目,须充分做好调研准备工作,客观评估投资风险。对于劳动密集型投资项目,须妥善处理劳资关系,引导和管理好工会组织。贸易方面,中国公司应先确认缅方公司是否在缅甸商务部登记注册,具备取得《进口商注册证》或《出口商注册证》的资格(双方签订贸易合同后,缅方才能申请《出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未经缅甸商务部批准不得转让。承包工程方方面,需要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与缅甸政府部门以及当地有实力、影响力的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与互信关系,可以帮助企业更加有效地开拓市场,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对方的支持与配合,增强企业在缅甸承包工程市场上的竞争力。此外,在缅甸开展承包工程业务面临诸多特殊性和实际困难。缅甸基础设施不健全、国内物资匮乏、工业加工水平较低、缺乏质量管理标准和工业标准等客观因素增加了外国承包商在缅甸实施工程项目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困难与风险,减少损失。
(来源: 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缅甸 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