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外国法人实体在与捷克公司同等条件下从事贸易活动,包括收购房地产在内。外国法人实体可以单独或联合创立公司,也可参股现有捷克公司。
外国公司在捷克共和国内经营,可以设立在捷克共和国注册的分支机构,也可设立公司。捷克有四种法人公司类型:最常见的是有限责任公司(s.r.o.)和股份公司(a.s.)。公司注册名不能重复。想要了解在捷克共和国设立公司更多详情,请参阅附件列表中的情况说明书——“设立公司”。
签证问题是外国投资者关注的另一热点。关于外国公民在捷克共和国居住的法案第326号/1999及其修正案规定了外国公民进入捷克共和国并长期居住的条件。有关欧盟公民以及非欧盟国家公民短期签证、长期签证和工作许可的详细信息,请点击这里。
有关在捷克共和国设立公司的具体实际问题,也可联系外商投资协会(AFI)。根据对捷克投资环境的全面了解,AFI内各相关咨询公司能够在投资项目的各个阶段为投资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其中包括法律咨询、房地产咨询、环境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融资、审计及税务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招聘等等。
除此之外,有关在捷克共和国经商的相关机构联系方式,请参阅附件列表中的情况说明书——“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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