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四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专场在海口举行。根据发布会消息,《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自2025年7月30日起施行,标志着海南在构建更自由、便利、开放的外商投资制度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
近年来,海南在吸引外资方面成果显著。过去5年,海南省累计实际使用外资1025亿元,年均增长14.6%;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89家,年均增长43.7%;投资来源地广泛,涉及176个国家和地区,海南已成为全球投资的热门之选。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善华表示,条例在制定过程中着重把握四个关键: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精神。深入体现中央重要指示及省委、省政府在外资领域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突出自贸港特色。在投资促进、保护及管理服务等方面推出创新举措,比如有序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践行环境、社会和治理理念等。三是积极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广泛征求在琼外商投资企业、各市县、园区及省直部门意见,针对企业关注的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等问题拿出具体举措,增强外商投资信心。四是强调全流程服务。围绕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在投资促进和保护等方面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完善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保障措施,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
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枝平表示,条例从四个维度展现了海南自贸港的对外开放深度:一是在推动制度型开放上实现重大突破,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通过立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优化服务,打造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二是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限制,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特别适用于海南自贸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围绕四大重点产业和“五向图强”领域推进开放,并对医疗、教育、证券等领域的率先开放予以细化落实;三是在立法中明确金融领域对外商投资者的支持,在现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条例单列4条内容,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开放与创新,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四是明确投资者家属的相关待遇,实施更大范围的免签入境政策,延长免签停留时间,对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给予同等入境待遇,并放宽外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临时入境停留有效期,其随行家属也享有同等权益。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的施行,将为海南自贸港吸引更多优质外资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助力海南打造成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姚良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