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证券监管局正拟定新法规,允许控股公司在柬埔寨公开发行证券。
根据柬证券监管局于9月29日发布的声明,为了推动国内证券市场交易活络,同时迎合投资者需要更多投资选择的要求,该局正在草拟《控股公司公开发行证券部长令》草案。
柬证券监管局表示,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局无法召开公众谘询会,因此决定接纳民众通过电邮或即时媒体方式,向该局提呈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草案内容。
根据柬证监局公布的草案内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将获准在柬埔寨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公开发行证券筹资。
它规定,控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持有其他公司股份,而持有股份的公司资产总值,不能低于上市控股公司总资产的75%;当中,持有股份的子公司资产总值,不能低于上市控股公司总资产的25%。
上市控股公司也将获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惟投资规模不能超过上市控股公司总资产的25%.
若上市控股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属于国营企业,控股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必须至少占该公司具投票权的40%。
新法规草案也规定,上市控股公司必须拥有至少一名柬埔寨籍董事,并须委任有能力的独立董事;公司也必须拥有良好监管能力。
欲寻求上市的控股公司,其上市条件与一般上市公司相同,同时也必须遵守类似的公开呈报要求。
据了解,柬证监局计划颁行上述新法规,是为了便利只持有其他公司股份,而不参于日常营运的控股公司,以在柬埔寨证券交易所(CSX)挂牌上市和发行证券筹资。
柬证监局强调,上述新法规将不会影响现有发行证券和上市法规,包括上市条件、呈报和公司治理要求。
柬证券监管局希望,新法规通过后,将可吸引更多企业在柬埔寨证券市场上市。
根据现有上市法规,欲在柬埔寨证交所主板上市的企业,其股东权益(shareholders' equity)必须至少达到750万美元;最近两个财务年度净利必须达到75万美元或最近一年净利必须至少50万美元;投票权合计7%的小股东人数必须至少200人。
而欲在成长板上市的企业,最低股东权益为50万美元、须提供1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净现金流量为正数、毛利率须至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