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内阁将于7月9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新投资法草案。
据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秘书长宋金达披露,内阁将于本月9日召开全体会议,届时将审议由CDC提呈的《投资法》修正案草案。
也是主管投资事务的总理府部长的宋金达,于1日前往柴桢省巡视两家大型中资企业时,披露上述消息。
他表示,政府拟定新投资法目的,是为了应对当前新的全球经济和投资环境,使柬埔寨有能力继续吸引大量外来投资。
他披露,新投资法将通过税务优惠政策,鼓励厂商提供工人福利,包括购买厂车运送工人、建设工人宿舍、食堂和适当的用餐场所,有关费用将可被当成1.5倍开支抵扣利润税(相选装于税基的150%)。
他也称,有关新法规也提供税务回扣,鼓励厂商与当地工艺学院合作,以为工人提供在职培训。
柬埔寨现行的《投资法》,是早在1994年便通过和实行,主要是依照不同领域和地理位置提供投资奖掖,包括提供高达8年的“免税假期”、再投资可免纳利润税,以及为合格投资项目(QIP)提供生产原料入口免税(关税和增值税)等优惠。
过后,柬埔寨政府于2003年修改《投资法》,明确规定“免税假期”计算方式、允许企业选择特别税务折旧方式来取代“免税假期”,以及批准成衣和制鞋业辅助行业也享有免增值税便利。
2005年,柬埔寨政府通过发布总理令,将投资优惠扩大至经济特区开发项目上。
据了解,在拟定中的《投资法》修正案,政府将继续为合格投资项目提供3至9年的“免税假期”,惟其时限将视不同行业而定。
合格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以特别折旧率抵扣利润税方式,以取代“免税假期”优惠,而部份成本支出可以享有更高的税务回扣,例如企业用以培训员工的支出,将可获得高达150%的税务回扣;而企业用以投资购买生产资本,如生产机械的支出,也可以获得高达200%的税务回扣。
此外,为了鼓励厂商为员工提供更佳工作环境,在新投资法规下,厂商用以设立方便员工的场所,如工人食堂和育儿室,有关建设费用将可被充作开支抵扣利润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