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塞尔维亚矿业能源部官网消息,4月20日该国议会通过了矿业和能源领域的四项法律,包括《可再生能源利用法》、《能源效率和合理利用能源法》两项新法律和《能源法》和《采矿与地质研究法》两项已有法律修正案。
其中,《能源法》和《采矿和地质研究法》修正案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了塞尔维亚能源局和地质调查局的权力,也为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矿产资源的有效管理以及吸引外商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采矿和地质研究法》修正案还首次允许建立塞尔维亚采矿和地质工程师协会,增加对地质研究和采矿的投资,以汇集该国地质专家,加强地质研究工作。
评论:塞尔维亚具有丰富的铜、锂、硼资源,同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塞尔维亚政府在3月底通过这四项法律提案后,其矿业能源部长已在多个场合表示过要大力促进矿业投资合作,有效利用矿产资源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以达到在未来五年内将采矿业在GDP中的比重从目前的1.9%提高到4-5%的目标。如今议会对这四项法律的通过为塞尔维亚发展矿业和能源奠定了政策基础,也给已经或有意愿在塞进行矿业投资的企业带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