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萨克斯坦资本网3月31日报道,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发布消息称,国家实施紧急状态期间,对固体矿产采矿商及其承包商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办法作出修订。
自2020年3月31日至紧急状态结束,允许采矿商通过单一渠道,采购具有《CT-KZ》证书或阿塔梅肯国家企业家协会颁发工业证书,以及在“哈萨克斯坦成分”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布的哈萨克斯坦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如采购内容在哈萨克斯坦境内无法获取,可采购同类的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规定仅适用于紧急状态期间,旨在保证采矿商不停产、不减产,保证工人安全。上述规定中未涉及的其他采购内容,仍按此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