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是拉美地区第二大经济体,也是世界最开放的经济体之一,目前墨西哥已与全球五十多个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2019年中墨贸易额达607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4.6%1。当前全球化正面临深度变革,区域化发展趋势加剧,墨西哥作为拉美重要市场,毗邻美国,连接南北美洲,地理位置优越,市场潜力大,是拉美地区最受欢迎的投资目的地之一。2019年墨西哥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达329亿美元,热门的投资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服务业和零售业,分别占比达47%、15%和10%2。墨西哥的支柱产业包括汽车工业、石油工业和农业等3。安永预计,墨西哥对中企的投资吸引力在未来将逐步增加。
近日,安永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成功主办了安永“走出去”系列网络研讨会——拉美税改系列。会上,来自安永4拉丁美洲商务中心亚太税务负责人Raul Moreno先生和安永墨西哥5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经理邵嘉雯女士,对墨西哥现行税制和税制改革、中企投资墨西哥面临的挑战以及后疫情时代中国企业应该抓住的投资机遇进行了分享,并介绍了相关案例。
安永4拉丁美洲商务中心亚太税务负责人Raul Moreno先生和安永墨西哥5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经理邵嘉雯女士与嘉宾在线分享
Raul Moreno先生表示,墨西哥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油气产业、清洁能源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中国企业在这些行业将有很多的投资机会。此外,在税务方面,Raul Moreno先生还提醒中企注意,墨西哥税务机关加强了税务稽查流程,目前政府对滥用税收协定等行为的稽查力度增大。同时政府也正在大力推广电子税务系统,合规方面更加严格。
墨西哥的税种和申报概览
墨西哥税务概览
邵嘉雯女士还特别谈到,在2020年11月12日,墨西哥政府提出法案将修订劳动法和税法以禁止外包。该法案将禁止个人和公司的外包服务,仅允许个人和公司的外包雇佣其他公司提供专门性质的服务或执行专门工作。
墨西哥税改要点解析
墨西哥总统已经向国会提交2021年经济预算草案(以下简称为“提案”)。和2020年的经济计划相比,这次提案解决了更多的行政和执法类型的税收问题,对跨境税务的影响较小,并且不包括增税和新税收。这次提案已通过并且会在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纳税人和投资者需要对这项提案给予关注。
Federal Fiscal Code 联邦财政法规
►General anti-avoidance rule一般反避税规则
作为2019年12月9日生效的税务改革的一部分,墨西哥已经建立了一般反避税规则允许墨西哥税务局在缺乏商业目的的情况下,为税收目的而对交易进行重新定性。尽管一般反避税规则的最后一句话阐明了该项规定不产生任何刑事后果,但这次法案将澄清该规则不会妨碍刑事调查或指控。
► Spin offs分拆
从墨西哥税务角度,在一定条件被满足的情况下分拆被认定为资产的免税转让。为了避免免税分拆的滥用,这次提案提出在任何参与的公司实体的股东权益提高的情况下,分拆将被视为应税转让,从而导致产生分拆之前不存在的拨备和会计分录。即使在其他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这项分拆会被视为应税转让。
► Joint Liability连带责任
提案中提出连带责任将在分拆适用于应税转让的情况下成立。连带责任也适用于墨西哥居民税务企业的外国关联公司和墨西哥居民企业进行一系列交易的发生,构建了常设机构的情况。
Income Tax Law所得税法
► Maquiladora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的税务体系规定不会变化,除了对2014年的税务改革有一个小的措辞的变化。这个调整旨在强调来料加工企业在转移定价方面必须使用预先定价(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 或者安全港(Safe Harbor)方法来满足转让定价规则。
从关税角度,该提案将“违禁品”的定义扩大,遇有适用情况,包含在来料加工或制造、保税装配业和出口服务促进法令(IMMEX)体系下临时进口但未归还国外或受到海关制度变更影响的机械设备等。
关于来料加工模式及特点,邵嘉雯女士用一个案例分享进行了具体讲解:
墨西哥投资架构——来料加工模式
案例特征:
机械、设备和库存为主体公司所有
委托加工工厂按照成本和费用加成一定比例赚取利润
主体公司向客户销售产成品,获取较高回报
税务考量:
如果委托加工公司开展符合条件的“委托加工业务”,则外国主体公司不会在墨西哥构成常设机构(PE)
全额扣除支付给员工的免税收入(否则最高可扣除53%)
委托加工公司不得直接向墨西哥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委托加工工厂生产的所有产品均需出口(通过实物或虚拟方式进行出口)
需通过第三方分销公司向墨西哥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Value-added Tax增值税
► Digital Services数字服务
该提案将增加对非居民企业的数字服务供应商的规定,并建立额外的非合规后果。
作为2019年税务改革的一部分,墨西哥方面要求非居民数字服务供应商在向墨西哥居民售卖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增值税的登记,征收及申报。
另外,非居民数字服务供应商作为媒介在其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服务也需要征收增值税。在现行规定下,如果销售方是墨西哥个人居民,其应当代扣交易产生的增值税,并缴纳给税务机关。提案中将会将这一规定扩展到非居民,要求非居民销售方在交易中扣留增值税并汇给税务局。中介平台也会被要求按照用户的要求开具发票。
现在,涉及二手商品销售的平台不需要进行登记,征收和申报增值税。提案会对这一情况进行修正,要求它们也进行申报及遵从所有增值税义务。提案也规定了电信网络的数字服务供应商如果被认定为不满足申报和合规要求,将会被限制在墨西哥提供服务。
联系人:
注:
[1]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2] 资料来源:墨西哥财政部
[3]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
[4] Ernst & Young ShinNihon LLC
[5] Mancera, 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