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投资者日报报道,印度尼西亚能源与矿物资源部(ESDM)将通过公开招标和直接指定,招揽5个地热工作区(WKP),该新报价将在今年中旬有关地热工程经济价值新条例发布后招揽。
日前,印尼能源与矿物资源部能源保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局地热单位经理伊妲.努尔哈雅婷.菲娜哈丽(Ida Nurhayatin Finahari)阐明,符合现有的条例,能通过2种体制招揽地热块,即公开招标和直接指定国营企业(BUMN),有关要招揽那一个地热块,仍在评估中。“今年定下指标,将招揽5个地热工作区,能通过招标或者是直接指定,该5个地热工作区已符合全国中期建设计划(RPJMN)。”
她补充说,今年招揽的地热工作区不同于2019年招标的地热工作区,因已持续不断评估去年招标滞销的地热块致因。
去年底,能源与矿物资源部为3个地热块招标,发电量达到95兆瓦(MW),即Gunung Wilis、Gunung Galunggung和Lainea,但延长招标期之后,没有任何企业对该地热招标感兴趣,因符合2017年第50号能源与矿物资源部长条例的地热电力价格无吸引力。
有关该地热块的报价时间,伊妲坦言,还不能确定何时举行,因如今政府仍聚焦于制定地热工程经济价值事宜的条例,以致,电力价格能更低廉,政府考虑的其中之一项方案,即地热勘探风险成为政府负担。
“依2020年的招标计划,仍等待新条例发布后,我们才鉴定地热价目多少和如何能减少价格使之能负担得起。”
伊妲补充说,该地热新条例,与印尼政府即将发布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价格分开,并定下指标,今年中旬,地热工程的新条例将完成。
此前,能源与矿物资源部电力总局长利达.穆里亚纳(Rida Mulyana)解释说,地热电力价格将分开安排,因性质不同,远比其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同,地热发展与油气工程相似,因两者之间都拥有开发阶段。
他声称,地热发展将使用由企业发展的投资回收方案(cost recovery),重点是该方案使地热发展不须承担太高的风险。“受资本回收启发,重点是如何使政府更参与其发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