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湾消息报9月2日报道,巴林国王哈马德颁布了2024年第10号法令,修订了1977年关于发行发展债券的第15号法令的一些条款,规定财政和国民经济大臣在与巴林央行达成协议后,有权在巴林王国或国外发行公共国库券、债券,称为“发展债券”、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融资工具,限额为180亿第纳尔(BD)。
新法令还规定,财政和国民经济大臣在与巴林央行达成协议后,可以发行此类票据、债券和融资工具,无论是用巴林第纳尔还是可兑换货币。央行也可以代替消费者重新发行,前提是它们的流通价值在任何时候都不超过180亿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