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日报网5月10日消息,2024年4月,因违反法律规定,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对9家商业银行处以罚款。
4月,乌央行银监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49项议题,其中34项议题与登记和许可证发放有关,其余15项议题与遵守审慎标准有关。银监会向16家银行和2家小额信贷组织发出警告,称可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并决定限制4家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最低授权资本从4月1日起增加至3500亿苏姆(约2800万美元)。
因不遵守现行立法要求、央行规定的经济标准及其他违规行为,9家银行被处以罚款。为确保银行体系稳定、保护储户和投资者的权利,银监会要求金融机构遵守既定要求,消除违规行为并改善财务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