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机构
(一)墨西哥银行(BANXICO)
墨西哥中央银行,是墨西哥金融体系中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职能涉及调节墨比索发行和流通、维护币值稳定、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执行汇率和利率政策调控、为财政和公共信贷部提供政策建议等。·
(二)财政和公共信贷部(SHCP)
联邦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公共财政、财政和经济政策以及国家金融系统的监管和调节。
(三)国家银行和证券委员会(CNBV)
财政部和公共信贷部下属部门,有权对构成金融系统的各个部门和实体以及在金融系统各项法律约束下开展相关活动的个人和法人进行授权、监管和制裁。
二、商业银行
墨西哥是银行业国际化程度较高,其前五大商业银行中,除了北方银行(Banorte)仍是墨西哥投资者控制的大型金融集团外,其余4家大银行,即毕尔巴鄂维茨卡亚对外银行(BBVA)、花旗墨西哥国家银行(Citibanamex)、桑坦德银行(Santander)和汇丰银行(HSBC),均被外资银行控制。目前,诸如CIBanco、英特康银行(Intercam)等规模较小的墨资商业银行亦逐渐涌现墨金融市场。
现阶段,我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入驻墨金融市场,设立子行开展对公业务。
三、发展银行
墨西哥公立金融机构,类似我国政策性银行,分不同领域为相关方提供金融服务,主要有以下六家:
(一)墨西哥外贸银行(BANCOMEXT)
承担墨企业出口信用机构,并为国际贸易和投资企业提供融资。
(二)国家金融开发银行(NAFIN)
原先缩写为NAFINSA,旨在促进墨中小企业发展。
(三)国家公共工程和服务银行(BANOBRAS)
主要职责为促进墨基建项目和公共服务发展并提供相关融资。
(四)福利银行(Banco del Bienestar)
原国家储蓄和金融服务银行(BANSEFI),主要负责执行墨国家普惠金融计划,为社会提供金融福利。
(五)联邦抵押贷款协会(SHF)
主要通过为住房建设、购置和改善(社会福利房)以及提升住房相关生产能力、技术发展等提供信贷和担保,促进墨房贷市场发展。
(六)国家陆、空军和武装部队银行(BANJERCITO)
主要面向墨军队及下属单位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