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丹麦公共交通系统运营企业决定提高逃票罚款金额,以期助力打击逃票行为。乘客无法出示有效票证即被视为逃票。不过,这一举措遭到丹麦消费者权益组织质疑,认为涨幅过大。
新华社报道,丹麦西兰岛的公交车和当地轨道交通承运商之一Movia计划自10月1日起,将逃票罚款从750丹麦克朗提升至1000丹麦克朗,涨幅达三分之一。当地另一家公交企业Arriva已经提高罚款金额。
日德兰半岛的公交企业Midttrafik和北日德兰运输公司以及总部设在菲英岛的公交公司Fynbus均将从9月1日起执行与Movia一样的罚款标准。
丹麦一家消费者权益组织对公交公司大幅提高罚款金额的做法感到惊讶。该组织工作人员拉尔斯·温布拉兹说,750丹麦克朗的罚款标准于2011年制定,金额已经不低,新罚款涨幅甚至超过了通货膨胀率。依照他的说法,按2011年以来物价上涨水平计算,2011年的750丹麦克朗相当于现在的860丹麦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