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电视二台11月29日报道,上周四晚,丹麦议会流行病委员会决定采取一系列新的疫情防控措施措施,自星期一(11月29日)开始实施,以控制新冠肺炎病毒在丹麦社会的传播。
在公共交通领域,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轻轨、地铁、轮渡、国内航班和出租车的乘客须佩戴口罩,这也适用于车站和码头。
在零售和批发领域,杂货店、商场、百货商店、生产或仓储基地和外卖场所等的顾客须佩戴口罩。若公司要求员工持有有效的新冠护照,在公共交通和零售/批发行业的员工可以豁免。在卫生领域,公共和私营医院、诊所和市政卫生服务部门的来访者、病人和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