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于4月28日宣布,在行动管制令第 1 至第 3 阶段内获准运营的企业自4月29日起可全面恢复运营,上班人数及上班时间没有限制。这项措施将有助于促进及恢复商品和服务供应链,以满足马来西亚国内外需求,预计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经营带来积极影响。
已获准复工的企业无需再次向贸工部申请批准,但必须遵守各自领域的标准作业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简称SOP),不遵守标准作业程序的将被立即吊销执照并受到法律制裁。此外,复工企业还要遵守卫生部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例如雇主需确保员工在复工前接受新冠肺炎症状检测、每日检测员工体温和身体状况记录症状且存档至少3个月、确保办公空间足够宽敞、禁止群聚、员工必须勤洗手并保持社交距离等。
此前,国际贸易及工业部于 4 月 10 日宣布逐步允许 9个经济领域的企业在该部官网申请复工,包括:理发店;洗衣店(不包括自动洗衣店);五金店、眼镜店、电器店;机械工业;航空业;汽车业(包括维修);公共卫生服务;科学、专业和技术服务(法律、石油及特定实验室、研发);建筑业(限部分工程)。但是随后关于眼镜店和理发店可复工的决定被撤回。
目前,沙捞越州并未跟随联邦做出允许企业全面复工的决定,沙捞越州内生产及商业活动依然必须遵守行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