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报》4月24日报道,亚洲开发银行批准了太平洋岛国1亿美元可再生能源项目,上述资金采用贷款、担保基金和信用证等形式。太平洋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五个独立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期限为五年。
亚洲开发银行太平洋事务部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将帮助太平洋地区能源部门开展能力建设、帮助私营部门参与清洁能源事业发展。太平洋地区公共电力部门的资金明显不足,私营部门的投资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显得尤为重要。项目目标是激发私营部门自力更生,减少公共电力部门对援助和补贴的依赖。为满足国际捐款人的标准,未来实施的项目将要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并在项目实施中展现性别平等。
亚洲开发银行致力于建设繁荣、包容、有弹性和可持续的亚太地区,并将持续努力减少极度贫困。2018年,亚洲开发银行共承诺贷款和援助216亿美元。该行于1966年成立,共有68个成员,其中49个来自亚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