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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介绍中秘自贸协定实施成效及升级谈判有关情况

2019-04-08 11:30:02 商务部
摘要:中秘自贸协定于2009年4月签署,2010年3月生效,是我国已签署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协定自生效以来,实施效果总体良好,协定利用率逐年提升。

4月1-4日,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第一轮谈判暨中秘自贸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京举行。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张少刚介绍了中秘自贸协定升级第一轮谈判和协定实施成效的有关情况。

问:请您介绍一下中秘自贸协定的实施成效?

答:中秘自贸协定于2009年4月签署,2010年3月生效,是我国已签署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协定自生效以来,实施效果总体良好,协定利用率逐年提升。中秘自贸协定有效地提升了两国经贸合作水平,推动经贸合作在两国关系中的“压舱石”和“推进器”的作用持续增强发力,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贸合作格局,确保了两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目前,秘鲁已成为我国在拉美地区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投资对象国。自贸协定签署后,我国即跃居秘鲁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其主要投资来源国。

自协定实施以来,两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累计超过1200亿美元。其中,2018年,双边货物贸易额达231亿美元,同比增长14.7%,是协定实施前的3.6倍。2018年前三季度,中秘双边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12.2亿美元,同比增长33.4%。此外,中秘自贸协定还为扩大双向投资创造了更加稳定、透明的制度环境。目前,秘鲁已成为中国企业赴拉美投资的优选目的地,在秘中资企业数量已达到170余家,比自贸协定实施前增长了近7倍。

中秘自贸协定使双方互通有无,给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得益于中秘自贸协定的顺利实施,双方各自优势产品以更优惠的价格、更便利的渠道进入彼此市场。秘鲁的鲜葡萄、鳄梨、鱼油、蔓越莓等产品陆续登陆中国市场,丰富了中国消费者的选择。中国的手机、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等在秘鲁市场表现不俗。中秘自贸协定充分发挥出两国经济的互补性,挖掘出双边贸易的增长潜力,使两国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实现了互利共赢。

问: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谈判的背景及有何重要意义?

答: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是两国领导人着眼双边关系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2016年11月,习近平主席与秘鲁时任总统库琴斯基就开展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达成重要共识。2018年11月,商务部部长钟山与秘鲁时任外贸旅游部长瓦伦西亚签署谅解备忘录,宣布启动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一致同意加快谈判进程,力争早日结束。

中秘自贸区升级是我国继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新加坡和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后开展的第五个升级谈判,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行动,充分体现了中国积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坚定支持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的立场和意愿。

长期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发展对秘关系,双边经贸合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开展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体现了双方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经贸关系的共同愿望和需求,是符合两国企业和人民利益的。一个现代化、高标准的中秘自贸协定,必将进一步充实中秘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为促进两国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福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对进一步深化中国与拉美国家互利共赢的经贸合作也将发挥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

问: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涉及哪些领域?

答:中秘自贸协定于2009年签署,是我国对外签署较早的自贸协定之一。过去十余年,双方各自国内立法和自贸协定缔约实践均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也是日新月异,双方有必要结合上述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中秘自贸协定的内容。根据此前开展的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双方一致同意将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等议题纳入升级谈判范围。在刚刚结束的中秘自贸协定升级第一轮谈判中,双方围绕上述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取得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