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千年报》12月5 日报道,墨西哥联邦政府官方日报(DOF)与12月4日发表公告,宣布修改税务总局(SAT)局长任命要求。根据公告内容,相关条款第13款第二节和第四节内容作出调整,其中,第二条原“具有高级决策层任职经验,需要丰富的税收和海关管理方面的经验”现改为“任命时需拥有在法律、管理、经济或会计等专业相关学位且获得学位超过10年;同时需要拥有税务、海关、金融或者相关领域受认可经验或研究。”第四节原内容“在任职局长期间不得在联邦区域、各州省、联邦特区或者县市机构或国企、私企任职,教学和荣誉职位除外;同时禁止从事原专业活动,个人需要情况除外”,现在改为“在任职局长期间不得在联邦区域、联邦机构、各县市、墨西哥城区县、宪法自主机构、非中央领导机构、国企或者私人企业任职,教学和荣誉职位除外;同时禁止从事原专业活动,个人需要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