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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半年度税务申报比年终申报更重要!

2025-09-01 09:15:53 投资双行线
摘要:所有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会计年度截至6月30日已满6个月的,必须提交当年的半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所有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会计年度截至6月30日已满6个月的,必须提交当年的半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PND51)。

大部分企业的会计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须在8月31日前完成PND 51申报,如果通过税务局线上系统申报,可延长至9月8日。

半年度所得税申报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在会计年度结束前预缴部分税款,以便税务机关及时收取税款,避免产生滞纳金。

企业要基于上半年的实际经营结果来估算全年的利润和应纳税额,并预缴一部分税款。

为什么说半年度税务申报比年终申报更重要?因为它的结果对全年的税务责任影响更大。

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半年度预缴税={[(预计全年收入-预计全年支出)-累计亏损]÷2-免税利润}×税率-已缴纳的代扣税

在上面的公式中,累计亏损、免税利润、已缴纳的代扣税都是已知和确定的,变量是预计全年收入和预计全年支出。

关于预估值的计算,有三种可能的结果。

第一种结果:预计全年收入太高或预计全年支出太低,导致预估的全年利润高于全年实际利润,使半年度预缴的税款多于全年实际应缴纳的税款。根据泰国税法,纳税义务人有权利申请退还多缴纳的税款,但是一旦提出退税申请,就很可能会触发税务局的全面税务审计,大大增加企业被查处税务违规的风险,最后的罚款可能远远超过退税款。

第二种结果:预计全年收入太低或者预计全年支出太高,导致预估的全年利润低于全年实际利润,使半年度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实际应缴纳的税款。这会给企业造成处罚风险。根据泰国税法,年度实际利润超过预估值25%以上的,企业需对差额部分补缴20%的罚金。

第三种结果:预估的全年利润恰好等于年度实际利润(例如,企业在下半年既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预估全年利润等于上半年实际利润),那么企业在年终申报时将无需补缴税款,甚至全年应缴税款少于已预缴的税款,产生溢缴税款。

总结三种情况,企业最理想的结果是半年度申报预估的全年利润既不能太低造成被处罚的风险,也不能太高导致多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