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媒报道,泰国工业部长艾格纳宣布,已正式签署《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工厂设立与扩建,并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公告(2025)》并颁布实施。 该公告旨在履行泰国加入《水俣公约》的国际承诺,从源头控制和逐步淘汰汞的使用与排放,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公告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公告内容,禁令覆盖全国范围,并适用于五大类工业生产过程:
氯碱生产(Chlor-alkali production)
以汞及汞化合物为催化剂的乙醛(Acetaldehyde)生产
氯乙烯单体(Vinyl Chloride Monomer)生产
以汞为催化剂的钠/钾甲醇盐(Sodium/Potassium Methylate)或乙醇盐(Ethylate)生产
以汞为催化剂的聚氨酯(Polyurethane)生产
公告禁止上述生产过程中新设或扩建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工厂,同时禁止在现有生产过程中继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
艾格纳指出,此举是继今年早些时候签署禁止新设或扩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生产厂(为期5年,至2030年1月9日生效)的公告之后,又一项旨在防止不良企业经营活动危害公众和社区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