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资企业(含机构或个人)在菲合法合规经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规范跨境劳务合作,驻菲律宾使馆提醒在菲中资企业或个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组织中国籍劳务人员来菲工作须符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规定,及时将劳务人员出境有关情况向使领馆报告。
二、严格遵守《菲律宾移民法》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为来菲务工人员办理工作签证。
三、选择正规合法的中介公司,避免申请签证的公司名称、地址、岗位等信息不一致。谨防上当受骗。
四、坚持合法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中资企业雇佣专业法务团队或采购当地专业团队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加强对中外员工关心关爱,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各类社会责任。
驻菲律宾使馆将加强与菲律宾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持续做好在菲中资企业、中籍劳务人员服务保障,共同优化在菲营商环境。
使馆(经商处)联系电话:+63 88195992
传真:+63 88184553
电邮地址:ph@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