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星报》10月31日报道,菲政府预计在2023年12月开始向在线市场运营商征收1%的预扣税。菲税务局助理局长杰斯罗·萨巴里亚加表示,税务局于今年4月份首次公布该提案,面对即将到来的圣诞季,税务部门需抓住消费高峰择机开征此税,若继续推迟将有碍经济交易行为。
目前菲税务局已拟定新规草案,该草案将电子市场定义为“数字平台”,涵盖:在线购物市场;食品配送平台;度假村、酒店、汽车旅馆及民宿预订平台;其他数字类服务或产品市场。新规将对电子市场运营商向在线商家通过其平台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收入总额的一半征收1%的预扣税。上一纳税年度(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年度收入总额未超过P250,000,则不适用预扣税。此外,在税务局正式注册且持有有效免税证书的商家可享受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