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副总理胡德福表示,政府将取消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小额进口商品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以避免税收损失。增值税法草案对小额货物和部分进口免税额度内的进口货物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根据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小额货物免税,而是依据政府第78/2010号决定执行。因此,通过快递服务发送的低于100万越南盾的小额进口货物可免征进口税和进项增值税(进口阶段)。根据指导进出口税法的第134号法令,礼品和赠品也免征进口税。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胡德福在10月29日上午的讨论会上解释,小额商品免征增值税是政府根据《东京公约》承诺实施的。他表示:“政府将废除第78/2010号决定,并将其纳入增值税法草案。小额进口货物必须纳税。”
他提及最近出现的电商平台Temu(中国)在未在越南注册的情况下低价销售的现象,表示该平台利用第78/2010号决定以100万越南盾的价格低价出售商品。
“我们要求与Temu核实,”他补充道。
此前,不少国会代表担心,如果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的小额商品免征增值税,将会造成大量税收损失。根据邮电股份公司(VNPT)数据显示,2023年3月,每天约有4-500万个小额订单通过电商平台从中国运往越南,平均每天价值约为45-6300万美元的商品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
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黄明孝表示,假设此类订单的平均成本约为20万越南盾,那么4至500万个订单的总价值可达8000亿越南盾。他指出:“每笔订单金额可能很小,但以这种形式进口的货物总量占的金额很大。如果对此类货物实行免税,将造成巨大的税收损失。”
他还分析,小额进口商品免税将直接影响国内制造商和零售商,因为进口商品往往比国内商品便宜,且海关手续更快、更具竞争力。“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对国内制造业造成很大影响。”他表示担忧。
实际上,许多国家已经取消了对通过电商平台进口的小额商品的免税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欧盟将取消150欧元以下交易的免税,以减少电子商务税收。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也采取了类似措施。
国会常务委员会在此前的说明报告中指出,不取消小额进口商品增值税免税规定,将极大影响电子商务平台线上销售的增值税征收和进口税的效率。
据电商数据平台Metric的报告显示,20万越南盾以下的商品占越南电商市场销售额的一半以上。越南人每月在网上购物的花费达10亿美元。国会常务委员会表示:“我们正在因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大量进口商品而损失税收。”
政府正在起草一项关于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海关管理的法令。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尽快颁布该法令并立即终止第78/2010号决定的效力,以为电子商务征税提供法律依据,并加大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增值税征收力度。
黄明孝先生还建议国会在第八届会议联合决议中补充有关提前终止第78/2010号决定的规定。预计国会将于11月26日投票通过增值税法草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