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内阁初步审查批准一项立法令,其中引入了有关国家征税系统改革的规定。
综合Fanpage网、今日网、Tgcom24网报道,根据法令,自2025年1月1日起,若税务局计划征收的税款在5年后的12月31日仍未收回,将自动被免除。若税务局证实公司处于破产、司法清算状态,或者确认债务人根本没有可征税的资产,“免除”也可在截止日期之前进行。在这5年内,税务局必须尽一切可能征收未缴税款,应在确定欠款后的9个月内向纳税人发送债务通知。但5年后,税务档案将被删除。
对于纳税人在偿还债务时面临“客观困难”的情况,分期付款的期限将会延长。新法令将目前的最多72期分期调整为最多120期(10年)。
据悉,法令文本需交由议会审议,方可最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