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3月15日电,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欧亚经济联盟劳动者退休保障协定》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协定》,成员国公民有权在实际就业国家缴纳、保存和使用养老金。
《协定》对《欧亚经济联盟条约》作出补充规定,突出确保实现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之间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基本原则,排除成员国为保护本国劳动力市场采取的限制措施,规定成员国公民在联盟其他国家就业无需取得专门许可。《协定》生效有助于促进联盟内部劳务活动合法化,推动形成联盟内部统一劳动力市场。
《协定》规定,成员国公民无需通过实际就业国家的语言、法律、历史知识考试和学历认证程序,即可获得该国工作许可,并可根据劳务合同或民事合同获得工作机会,从而极大地扩展了就业范围。成员国公民在实际就业国家临时居留期限由劳务或民事合同期限决定。若成员国公民入境90天后合同提前终止,只需在15天内新签劳动合同即无需离境。自工作第一天起,劳动者收入将按所在国税率标准纳税。劳动者子女有权在实际就业国家接受学前和中小学教育;实际就业国家应为劳动者及其家人提供免费紧急医疗服务。
对于联盟以外国家,哈萨克斯坦实行特殊的劳务配额制度,政府每年确定引进外籍劳务数量上限,地方政府根据配额指标向雇主发放引进外籍劳务许可。(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