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消息网3月10日报道,俄数字经济发展、通信与大众传媒部正制订相关文件,要求运营社交平台的外国公司为在社交平台(如YouTube)获得广告收入的俄博主支付个人所得税,这是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文件将以联邦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有关法案将于年中制定完成。此后,Facebook、YouTube、Instagram、Twitter、TikTok等公司作为税务代理机构,有义务向俄联邦预算系统支付俄博主广告收入所得税。俄大众传媒部、财政部、经发部和税务局将负责相关工作。
俄BloggerBase数据显示,2020年俄视频博主总收入为180亿卢布(约合2.4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