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2020年《专利规则》修正案,已于2020年10月20日起生效。2020年《专利规则》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发明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需自下一个会计年度开始的6个月内,即次年9月30日前,提交上一个会计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发明专利的商业使用声明。此前,专利规则要求发明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提交每个日历年度(1月至12月)的商业使用声明。考虑到印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通常是以一个会计年度(从4月1日到3月31日)为基准,修订后的2020《专利规则》将大大简化提交商业使用声明的要求,为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降低成本。
二、前述提及的发明专利商业使用声明表(表格27)也作了修订,在表格中需就相关专利提交下述信息:
如果发明专利已实施,专利权人需提交凭借该发明专利,在印度制造和/或进口获得的大致收入/价值,以及对该发明专利的简要描述。
如果该专利发明未被实施,应提供该发明专利未实施的理由和未来投入实施计划。
三、修正案删除了关于提交被许可人及一年内再授权第三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发明专利的实施程度的基本信息要求。
四、多个专利权人可联合提交商业使用声明,但各被许可人须单独提交商业使用声明。
此外,为适应PCT规则,印度国家阶段专利申请的优先文件和英语翻译件(如适用)的申请规则也被修订。提交优先文件和英文翻译的时间要求未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