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卡塔尔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卡行政发展、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关于最低工资及劳动者流动法律的声明》。根据该声明,为更好维护劳资双方权益,劳动部对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重大改革,引入非歧视性的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同时废止雇员须经雇主出具“无异议”证明才可更换工作的规定。
本次出台的2020年第17号法律规定,所有私营部门雇员包括家政行业雇工每月最低基本工资1000里亚尔;如雇主未提供食宿保障,还需按月向雇员支付不低于500里亚尔的住宿费和不低于300里亚尔的生活费。相关规定自法律公告之日起6月后生效。
卡行政发展、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将指导雇主更新不符合最低工资法律的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协商、审议后确定。该法律是中东地区首部类似法规,将为稳定卡劳动力市场发挥重要作用。根据规定,还将组建最低工资审议委员会,定期对雇员最低工资进行调查评估。
此外,同时出台的2020年第18号法令和第19号法令,分别对2004年第14号法和2015年第21号法中关于外国人出入境及在卡居留规定进行修订,以更好保护劳资双方权利,便利劳动关系变动。相关改革措施允许雇员与雇主双向自愿选择,鼓励劳动力市场竞争。修订内容还包括,增加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数量,在相关争议数量增加的背景下,加快司法程序,为雇员提供充分的权利保障。为确保新规实施,行政发展、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将与相关部门一道完善“工资保障系统”,加大检查,严格执法,对未足额支付雇员工资的雇主及未向雇员提供充分生活保障的雇主给予更严厉处罚。
卡行政发展、劳动和社会事务大臣尤素夫•法赫鲁表示,卡塔尔致力于构建充满活力的现代劳动力市场。这些新法符合“卡塔尔2030国家愿景”,具有里程碑意义,将使各方都受益。吸引优秀外籍人才、保障雇员权利和安全是“2030国家愿景”中人力资源发展目标的一部分。 新规出台有利于扩大充分竞争的劳动市场,促进投资增长,推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