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6月4日电,哈萨克斯坦参议院全体会议当天审议通过《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国际运输货物和交通工具信息交换协定》。该协定于2019年6月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期间签署。
《协定》对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开展信息交换的主要阶段、合作机制、信息数量、信息构成作出规定。根据《协定》,各方应交换除个人物品之外的所有出口及过境申报数据。信息交换将通过欧亚经济联盟综合信息系统及中国授权机构的信息系统以电子形式完成。信息交换将在货物以公路、铁路、航空、水路(包括海运和河运)等方式,通过相应国际运输交通工具出口后4小时之内完成。各方需在《协定》生效后18个月内签署单独议定书,明确信息交换结构、格式、技术条件等。根据《协定》,开展信息交换有利于提高通关效率,加强风险管理,查处逃避海关监管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