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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联邦共和国劳工、移民和人口部
工厂、工场及各部门预防冠状病毒感染通告(COVID-19)
塔古第十二期,1382年
(4月19日,2020)
1. 缅甸各地的工厂和车间将按照卫生和体育部的建议和规定开展工作,以防止Covid19冠状病毒疾病的爆发。
2. 由【卫生和体育部】、【劳工、移民和人口部】的官员组成的工作组将与专家一起,于2020年4月20日至30日对各自地区的工厂、车间和部门进行检查,这些工作场所将在检查组的批准下复工。
3.检查将按照以下优先顺序进行:
(a)制药厂
(b)粮食生产工厂
(c)已按照卫生指示准备好重新作业的工厂、车间和部门
(d)工人人数超过1000人的工厂和车间
(e)其他工厂、车间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