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拿马《新闻报》9月2日1B版报道,巴拿马财政部(MEF)拟向国民大会提交《逃税惩处法》修改意见,加严对逃税者惩处力度。
据悉,目前法案规定在一个公历年度或者财务年度,任何以隐匿、欺诈、谎报、漏报逃避税金额超30万美元者,将面临巴拿马刑法责任,但若能够在被稽查后立即全额支付税金和罚款,则免于刑事处罚。新的法案拟将免于刑事处罚的次数规定为一次。目前,巴拿马农工商会、建筑商会、银行业协会等均表示支持修改意见。拉丁美洲金融行动小组(GAFILAT)8月发布的《跟踪报告》显示,目前巴拿马已完成GAFI建议的反洗钱40项建议中的38项(此前是3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