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财政经济部下属经济规划与发展局日前发表声明说,文莱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5年竞争法令》中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规,以改善国内营商环境。
声明表示,相关法规明令禁止以操纵价格、操纵投标、限制市场供应等为目的组建企业联盟、滥用竞争优势地位以及垄断性并购重组等行为。声明说,通过阻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的施行将改善文莱营商环境,提高商业竞争效率,最终有利于文莱产品出口和整体经济发展,并使消费者受益。
文莱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规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被处以不超过其在文莱年营业额10%的罚金,最长罚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