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主流媒体《每日新闻》、《公民报》近日报道,坦自然资源和旅游部长基戈万加拉日前表示,政府将出台新的旅游营业执照收费办法,以给从业者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此前不论公司规模大小,坦政府每年向外国人投资的旅行社收取5000美元营业执照费,而向坦桑人开办的旅行社收取2000美元。将于2018年1月实施的新旅游营业执照收费办法,将对拥有10-30台车辆的外国投资旅行社收取5000美元,对拥有31-50台车辆的收取7500美元,51台车及以上的将收取1万美元。对拥有1-3台车的本国投资者每年收取500美元,拥有4-10台车的收取2000美元,拥有11-50台车的收取3000美元,拥有51台及以上车辆的收取5000美元。
之前的政策导致不少拥有1-3台车辆的小规模旅行社非法运营,使政府遭受不少税收损失。新的办法将促使本国小规模旅行社规范经营。坦旅游业保持持续增长,年来坦游客超过100万人,给坦带来20.5亿美元收入,并创造60万个直接就业岗位,超过100万人靠从事旅游业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