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际日报》12月20日报道,印尼政府通过贸易部和财政部海关总署通知世界贸易组织(WTO),印尼政府将于2018年起对电子传输进口的数码商品征收进口税。
印尼海关总署长赫鲁表示,海关总署已正式向世贸组织通报了印尼政府的意见,即要求世贸组织撤销之前印尼有关对通过电子传输的无形物品或服务暂停征税的同意书。上述无形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软件、电子书、电影和音乐等。目前,印尼政府正等待世贸组织会议的最终决定。印尼财政部也已向国内电子商务和传统商业人士通知了上述政策措施。
赫鲁称,政府希望能在2018年开始实施这项措施。财政部和其他部门已经草拟了相关技术条例,包括对电子数码商品制定进口税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