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报》6月23日报道,根据关于向雇用新定居人员的雇主提供奖励的塞尔维亚政府法令,当雇主满足与雇员签署无限期的全职雇佣合同,并为雇员提供最低30万第纳尔(约合2700美元)的基本月工资,且雇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未在塞尔维亚停留超过180天的条件时,作为回报,雇主将获得国家奖励,金额为雇员工资税的70%,以及100%的强制性养老金和伤残保险。
劳动法专家指出,这种类型的激励措施并不少见,并且有法律依据。塞尔维亚比较法研究所的研究员雷利亚诺维奇教授提醒说,政府已经对《强制性社会保险缴纳法》进行了修订,并引入了一条新的法律条款。政府认为这将有助于改善塞尔维亚的人口状况。如果有数百个这样的工作岗位,那将是一件好事,但即使这样也不会改变塞尔维亚的人口结构。因为只有已经拥有高薪的外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才能适用该法令的标准。因此国家实际上是退还他们缴税额的三分之二,这是对外国雇主的又一让步。
雷利亚诺维奇强调,本国雇主不太可能雇用外国人并让其担任高管。除了外国公司,没有人会从这一法令中受益。所以,可能是有人向政府游说外国公司高管们不需支付工资税。30万第纳尔工资这一细节也很耐人寻味,事实上,塞尔维亚只有极少数人每月能赚到这么多的基本工资。因此,该法令只是对一些有外籍高管,且其因为工作原因在塞尔维亚停留的投资者增加了福利。
来自商业支持网络的拉伊奇也认为,国家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法令,主要是为了留住外国投资者,尤其是塞尔维亚缺乏具有专业和特定知识技能人才的情况下。目前,在许多需要高等教育和经验的空缺职位中,工资上涨幅度高达50%,甚至翻了一番。因为很多高技术公司的高管都不想再留在塞尔维亚,而是选择出国,因为这里的工作环境更差,工作量也更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新投资者越来越多地向国家抱怨他们在本地劳动力市场上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因为当外国投资者来塞时,他们被告知塞尔维亚拥有高素质且价格低廉的劳动力,但事实证明劳动力并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