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会于2021年2月通过了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优惠CREATE法案,菲律宾总统于2021年3月签署批准。当地工商团体对新法案的影响表示正面,相信调降企业所得税(CIT)有助为经济增加动力。新法案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公司税和其他税的调整,二是合理化财政激励措施,对企业复苏和企业税收优惠作出利好举措。
CREATE法案的主要目标
通过降低税率、扩大税基、减少税收扭曲和流失来提高公司税制的公平性和效率
根据本法案的规定,制定更具响应性和全球竞争力的税收激励制度,该制度基于绩效、有针对性、有时限和透明度
为企业从突发传染病或全球大流行等不可预见事件中恢复提供支持,并加强国家在未来应对类似情况的能力
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税收奖励制度,使菲律宾所有地区都能实现包容性增长,创造就业机会,确保获得和放宽这些奖励,特别是最不发达地区的申请人
公司税和其他税的调整
01
常规企业所得税
受到市场注意的是常规企业所得税降至20%至25%,详见下表:
自2020年7月1日起,国内公司的税率取决于其总资产和应纳税所得额。下表将汇总要使用的税率:
总资产的金额不包括特定企业实体的办公室、厂房和设备在纳税年度的土地价值。此外,采用财政年度于会计期间的公司,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考虑具体销售、购买和其他交易发生的具体日期。该财政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应视为在该期间的每个月平均赚取和支出。
自2020年7月1日起,对来自菲律宾的应纳税所得额,外国居民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从30%修改为25%。
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非居民外国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从菲律宾总收入的30%修改为25%。
02
基于总收入的15%可选税
CREATE法案废除了允许公司在满足某些条件后可以选择按总收入的15%征税的规定。
03
利息套利
根据CREATE法案,利息费用的允许扣除额应减去应缴纳最终税款的利息收入的20%。如未来调整利息所得税,税率相应调整。
04
最低企业所得税(MCIT)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MCIT税率应为适用于国内公司和外国居民公司的总收入的1%。此后,应恢复为2%的MCIT税率。
除此以外,新法案对外国来源股息–国内公司、区域运营总部、外国公司的最终税收、存款利息和收益–常驻外国公司、离岸银行业务单位(OBUs)、公司间股息–非常驻外国公司、不当累积所得税(IAET)、私立教育机构和医院、递延税款计划(如企业重组计划下)、符合增值税免税交易免征增值税项目、其他百分比税、源头预扣税等范畴有具体说明。
合理化财政激励措施
01
授予权力
财政激励审查委员会(FIRB)应根据投资促进机构(IPA)的建议批准/不批准财政激励的授予,但应将税收激励的授予授权给IPA,如下所示:
02
FIRB的扩大权力和职能
重点包括如下:
对投资促进机构和其他管理税收优惠的政府机构的税收优惠的管理和授予行使决策和监督职能,颁布实施细则。
制定和批准灾后恢复和冲突后局势期间的具体战略投资计划,并向总统提出奖励建议。
根据战略投资优先计划(SIPP)向总统建议对非常理想的项目或非常具体的工业活动给予适当的非财政奖励。
制定发展和扩大国内供应链的政策。
03
FIRB的组成
04
激励措施
激励措施。可向符合法案注册条件的注册商业企业(RBE)提供以下奖励(如符合规定)等:
四至七年的所得税免税期(ITH),取决于基于位置和行业优先权的类别,以及法案中规定的其他因素,出口企业和国内市场企业均可根据战略投资优先计划(SIPP)使用。
按收入总额(GIE)的5%征收特别企业所得税(SCIT),以代替所有国家和地方税,或增加扣除额。在任何情况下,增加扣除额不得与SCIT同时给予。出口企业可选择给予加强扣除。对于有权享受加强扣除的RBE,如符合规定,可允许以下额外扣除。
资本设备、原材料、零配件进口免税。
RBE直接和专门用于注册项目或活动的货物和服务的进口免征增值税和当地采购免征增值税。
05
优先推动重要产业和创造就业
注册项目或活动的产业应根据SIPP中规定的国家产业战略进行优先排序。SIPP应定义各层级的覆盖范围,并提供活动的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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