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资和公司管理局(DICA)的数据,自缅甸投资法颁布以来的三年半时间里,地区和省邦委员会已经批准了超过280项当地投资。
缅甸已累计吸引外商投资6,184亿缅元,经批准的当地企业达283家。
在缅甸投资法律生效后,投资委员会批准37当地企业在2017 - 2018年财政年度,估计资本投资668亿缅元, 在2018小预算期间(4月至9月)62个项目投资1,269.69亿缅元, 在2018 - 2019年114企业投资2,327亿缅元,在2019 - 2020财政年度70家企业投资1,919亿缅元。
在三年半的时间里,仰光地区的投资金额最高,其次是实皆地区和伊洛瓦底地区。此外,根据DICA的声明,钦邦、内比都、掸邦、若开邦和勃固地区吸引的投资比批准预算的地方投资少。
根据新颁布的《缅甸投资法》,地区和国家投资委员会已经批准了价值不超过500万美元(60亿缅元)的投资提案,无需向缅甸国家投资局申请批准。
然而,地区和省邦委员会批准的企业投资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向MIC报告,以确保更准确和全面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