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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泰国放松对外资获得土地所有权的限制了吗?

2022-09-20 09:43:42 投资双行线
摘要:新规被一些中文媒体渲染成泰国政府大力放开外国人购买土地的限制,这种结论过于乐观。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于2022年8月8日通过新规,允许获得投资促进优惠的外资企业购买土地。新规自2022年6月13日起生效。


新规规定,获得投资促进优惠批准的外资企业(外资持股超过49%),如注册资本达5000万泰铢或以上,就有权购买以下土地:


• 不超过5莱(一莱约等于160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设办公室;


• 不超过10莱的土地用于建设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的住所;


• 不超过20莱的土地用于建设员工的宿舍;


办公用房和住宿用房无需与公司的经营场所或工厂位于同一个地块。


但新规同时要求,一旦BOI优惠待遇终止,公司应在一年内将土地出售或转让。


新规被一些中文媒体渲染成泰国政府大力放开外国人购买土地的限制,这种结论过于乐观。其实,早在2001年,BOI就曾出台政策准许获得投资促进的外国法人持有厂区以外的办公(5莱)、外籍管理人员和专家宿舍(10莱)、工人宿舍用地(20莱)的所有权,但该规定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的新政策恢复了上述规定,但增加了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不少于5,000万泰铢的条件,实际上是比2001年的规定提高了门槛而不是松绑。


除了以上新规以外,外国人和外资持股超过49%的公司还可以通过以下途经取得泰国土地所有权:


从外国带入不少于4000万泰铢的投资,投资于泰国国债、国有企业债、不动产基金或者获得BOI优惠的企业并且投资期不少于5年的,可购买面积不超过1莱的土地用于投资者本人或其家庭居住,但土地必须位于曼谷、帕提亚、省会城市或其他被规划为住宅区的地区,且不能位于军事区;


获得BOI优惠的外资公司可获得与经营活动相匹配的土地,但只能用于开展享受优惠的经营活动,如企业享受的优惠到期或被提前撤销,或者企业被解散或被转让,企业应在一年内出售该土地;


设立于IEAT工业园内并享受IEAT优惠待遇的外资公司可获得位于同一工业园内的土地,用于开展享受优惠的经营活动,如企业被解散或被转让,企业应在三年内出售该土地;


获许可经营的外资银行可获得开展业务所必需的或因开展业务(如抵押贷款)而取得的土地;


获许可经营的外资石油企业可获得开采作业所需的土地。